你离被病毒感染有多远?湖南这些案例让你“惊醒”
近日
湖南公布多起新冠肺炎典型案例细节
这些案例通过流行病学调查
回溯到了患者被感染的经过
而这些案例
每一个都给我们非常直观的警示
疫情当前
你的任何一次掉以轻心
都有可能让无数人的努力功亏一篑!
典型案例一
和确诊患者同乘
感染5人
申某某为长沙某公司职员,发病前与公司同事李某(确诊病例)一起开会、聚餐和日常工作接触,1月22日上午发病,1月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发病当日12:00在长沙西乘坐汽车到邵东,感染同车乘客赵某(1月24日发病,2月1日确诊)、黄某(1月23日发病,2月4日确诊)和唐某(1月26日发病,2月3日确诊);下午15:00左右申某再乘坐邵东至水东江的班车回家,感染同车乘客申某(1 月28日发病,1月30日确诊)、申某(1月31日发病,2月4日确诊)。
2月8日,娄底市涟源海螺水泥厂员工秦某某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被双峰县人民医院隔离收治。隔离前,秦某某曾多次参加家庭聚餐,最终导致身边父母、妻子、儿子等5个家庭的10位家属感染,确诊住院治疗,141名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观察。
典型案例三未报告有疫源地旅居史7人感染、多人隔离 1月19日,唐某元一家4口从长沙自驾到湖北省黄冈市走访亲戚。1月23日,唐某元一家从鄂返长。返长后,唐某元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2月3日,唐某元至医院就诊并被隔离观察,2月7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唐某元未向任何部门及疫情防控人员报告其有疫源地旅居史、未主动居家隔离,导致另7人感染并确诊、多人封闭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2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对唐某元(男,36岁,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治疗)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2019年12月末的一天,武汉市某大型体育中心,某公司正在举办10周年庆典,数千人齐聚一堂,来自怀化的杨某玉也参加了这场盛会。杨某玉回怀化后稍感不适,但还是照常上班,不知不觉中把病毒传给了办公室同事李某霞和杨某桃。杨某桃被感染后,继而感染了她宝贝儿子黄某翔,开启了三代病例的新旅程。隔天杨某玉又和另外两名同事曾某辉和彭某海一起吃饭,觥筹交错间,病毒顺利实现了一传二。短短三天,病毒就传染二代病例4人,继发传染三代病例1人。
2月9日下午,株洲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来自株洲市中心医院的报警,“有两名新冠肺炎高度疑似感染者私自离开了医院!”
经查,两人是一对夫妇,男子叫做何某,妻子是陈某。夫妇俩2月9日感觉身体不适前往市中心医院。医生初步检查发现,两人很可能已经感染新冠肺炎,需要马上隔离并进一步检测。
在两区公安紧急寻人的同时,110指挥中心王警官开始拨打两人的电话。王警官介绍,第一个电话,对方没接,第二个电话,通了,是妻子陈某接听的。“刚开始,她态度有些犹豫,我就耐心劝她,早点弄清、早点治疗,这样对自己对家人都好。”陈某情绪渐渐有所缓和,她说两人离开医院也并非逃避,而是打算回老家再进行隔离治疗,这样生活上方便一些。同时,陈某承诺不会到公共场所与其他人接触,会在茶陵西下高速。
110指挥中心立即调度茶陵县警方到高速出口开展查控工作,并向茶陵县卫健部门通报情况。下午4时许,夫妇俩的车下了高速,在当地公安的引导下,直接前往了茶陵县疾控中心。
除了湖南公布的本地案例一些其他省份发布的案例细节同样值得我们注意
重庆首例死亡病例出现症状后8天去就诊错过黄金救治时间
徐某某,女,62岁,居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餐馆服务员,既往无武汉生活史或旅行史或武汉籍人员接触史。1月21日出现发热、干咳、咳痰、肌肉酸痛、胸闷等症状,1月29日首次在九龙坡区二院就诊,于1月30日转院至九龙坡区人民医院,于当日报告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采样送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患者于1月31日7:35抢救无效死亡,1月31日下午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重庆市疾控中心专家在介绍该案例时表示,死亡病例患者1月21日出现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到1月29号首次去医院就诊,她去就诊的时候已经是第8天了,已经错过了黄金救治时间。
广东疾控中心披露上下楼邻居疑因同乘电梯被感染
一名男士最近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但他并没有明显的外出接触史,也没有到往过农贸市场,他也很疑惑自己为什么会感染。随后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他与另外一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很有可能因为同乘电梯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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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频道综合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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